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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拘留小组首战告捷 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促还款
作者:李冬婷 覃海燕  发布时间:2019-07-26 17:10:06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官(左)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官,我这就让人把钱送过来,能不能不要拘留我……”眼见执行法官“动了真格”,刚才还嚣张跋扈的被执行人“秒怂”,表示愿意主动还钱。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新成立的法警中队拘留小组在申请人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法院。迫于法律威严,张某当即履行生效判决,拘留小组首次出击便收获成效。

2018年4月4日下午,牟某驾驶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大藤峡进坝路往南木镇联江村方向行驶,至桂平市大藤峡工程施工路段处,碰撞到陈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并碾压着陈某及其驾驶的车辆,造成陈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处理,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牟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不负本次事故的责任。另查明,牟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是张某于2016年转让给牟某的。事故发生时,牟某系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人,该肇事车辆没有投保有保险。

因赔偿问题僵持不下,陈某家属黄某将牟某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后法院作出判决:牟某赔偿经济损失110000元给黄某;张某出卖的车辆属于国家禁止行驶的机动车,因此张某应承担连带责任,牟某、张某连带经济赔偿损失158738.70元给黄某。判决下来后,牟某、张某对判决结果置若罔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黄某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牟某、张某做思想工作,劝说他们尽快履行赔偿款。但牟某四处躲藏、逃避执行,张某则以手头没钱为由向执行法官“哭穷”。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牟某的财产状况,没有任何收获。但发现张某有一套房子及一辆奔驰汽车及银行存款若干,执行法官依法将其财产冻结。并再次联系张某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张某仍然拒绝执行。

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让拘留小组与申请执行人黄某保持着联系,让其第一时间告知张某、牟某的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19日,黄某来到法院将张某行踪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将情况反馈给拘留小组后,拘留小组立即出警,由黄某带路前往张某所在地,将张某控制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张某刚到法院时态度嚣张,狂言凭什么牟某不用执行判决义务而他要履行。执行法官耐心的向其解释他们在本案中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你和牟某在本案中都有赔偿义务,牟某要单独履行11万元的赔偿款。你们应承担的连带赔偿经济损失谁也不能推脱。如今,牟某下落不明,我们已经对他采取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他今后的生活将寸步难行。如果你执意不履行赔偿义务,按照当前你有财产可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我们不仅会对你采取以上措施,继续冻结你的账户,还会依法将你拘留十五日……”

当看到法官已经拟好拘留决定书后,张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改赖账做派,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随即打电话给妻子让其将连带赔偿损失、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及迟延履行金12万多元一次性汇到法院账户。

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告一段落。执行法官感慨道,多亏了拘留小组与申请执行人保持联络,在得到被执行人的行踪后迅速出警,果断将被执行人带回来,才促成其履行法律义务。

为继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桂平法院执行局在该院法警大队抽调骨干精英成立拘留小组。为确保拘留顺利,拘留小组采取精准出击策略,一方面让当事人密切关注失信被执行人动向,一有线索立即告知法院;另一方面提前制定行动方案,规划好行动路线,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有效解决规避执行难题。

 



 

 
责任编辑: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