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直接拘留被执行人罗某,她一定会选择立马还钱,可我们还是宁愿花几个小时来调解,让双方都能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近日,桂平法院一起民间借贷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数小时的耐心调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公章外借引纠纷
2015年10月12日,罗某允因装修影楼需要资金向李某借款3万元,李某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将上述借款支付给罗某允后,罗某允于当日立写借条给李某收执,借条载明“因影楼装修需要资金,现向李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整,并自愿用本人名下所有财产作为抵押担保”。该借条约定好借款利息,并经罗某允签名盖手印,并加盖有三家婚纱店的印章。另查明,三家婚纱店工商登记经济性质均属个体工商户,其中两家经营者为罗某允,一家经营者为罗某。借款后,罗某未返还过借款,仅支付部分利息给李某,李某多次追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后作出判决:三家婚纱店及罗某允共同返还借款24323元及借款利息给李某。因罗某是其中一家婚纱店的经营者,也应承担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罗某允、罗某两人均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允不知所踪,执行法官对其财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但并未发现存在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执行强出击
2019年7月23日上午,周远队长特意调来两位女干警与拘留小组一同出警,到达桂平市某婚纱店,罗某起初并不配合,以需要带孩子走不开为由拒绝法院拘传。拘留小组在婚纱店等候了一小时有余,罗某才找到一位老妪帮忙带孩子,拘留小组遂将罗某拘传回法院。
双方当事人都到达法院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罗某态度强硬,向法官表示她对此事不甚知情,3万钱款不是她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的,不应该由她来履行还款义务。通过询问,执行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原来,当初是罗某的堂兄罗某允向李某借钱,罗某允是两家婚纱店的法定经营者,当初罗某允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钱时,李某并不放心。此时,罗某允找到罗某丈夫,借来罗某婚纱店的章盖在了借条上,罗某允才借到了这笔钱。
清偿账单免拘留
此时早已到了下班时间,但调解双方还未有满意的结果。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罗某的难处,让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说服申请执行人李某放弃利息,只收回本金,同时将还款期限延长至两年。罗某此时还有些犹豫,认为履行还款义务并非其本意。法官向其说明如若拒绝调解,等待她的将是牢狱之苦。罗某与其丈夫通话商量是否同意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调解结果,罗某丈夫欣然同意,于是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协议,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一点。
这起案件经由多方共同努力,终于落下圆满帷幕。对于接手的执行案件,我们不但要求质效,同样也追求执行效果,能让被执行人主动执行,让双方当事人感到满意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这起案件也警醒我们,对于有法律效应的印章应该妥善保管,谨慎用章,才能避免一头雾水冒出来的不明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