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8月22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把巡回法庭移到紫荆镇小江村村委,审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并邀请该村文书参与案件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开庭前,主审法官即通过该村文书多次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案件纷争的实质。虽未达成最终和解协议,但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基础。开庭当天,法庭特意邀请了文书参加调解,充分发挥他熟悉当事人家庭情况、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症结的优势,力促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在相互理解、包容中平息内心的积怨,达成和解。
紫荆镇地处桂平山区,大部分当事人来自山村且经济条件有限,诉讼成本较高。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金田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变“坐堂审案”为巡回审判,法官走出审判庭,走进大山乡村,走到乡民中间,将法庭搬到村委、村头,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同时在案件审理时注重情感、人际关系的调整修复,融情于法,确保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