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左一)主持案件调解
达成和解协议
为进一步促进诉调对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木乐人民法庭在调解十九起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引入特色商会调解,特邀木乐商会执行委员莫林到庭协助调解案件,成功将十九起欠薪案调解结案,有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石某、唐某雇请邓某缝纫成衣。石某二人因经营不善,拖欠含邓某在内19名工人的工资款共72389元,承诺于2019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给邓某等人。到期后,石某二人未支付工资给邓某等人。后邓某等19名工人将石某、唐某两人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其中,石某二人欠邓某工资15764.8元未支付。
案件经木乐人民法庭立案受理后,主办法官陈军宇仔细阅读了卷宗材料,认为十九件案件的标的额不是太大,有调解的可能,且案件又涉及工人讨薪,为尽快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陈军宇迅速确定案件的调解方案,一方面多次电话联系负责人石某、唐某,向其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同时,又与邓某等19名工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为案件成功调解争取可能。
另一方面,木乐镇是全国特色小镇,全镇共有2000多家微小服装企业,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陈军宇特别邀请了木乐商会执行委员莫林届时到庭参加调解。
7月29日,在陈军宇的组织主持下,十九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一开始,包括邓某在内的19名工人都非常激动,执意要走法律程序,不接受调解。他们认为:调解是法官偏袒石某二人,帮其二人拖延时间并且会少拿报酬,而他们只想尽快的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后,在旁协助调解的木乐商会执行委员莫林耐心劝导,安抚邓某等人激动的情绪并向其说明:调解亦是法官在依法办案,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如若他们执意要按程序审理判决,从立案到排期开庭再到法院判决等,起码需要花费几个月时间。而调解协议与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他们能在法官的主持下接受调解,只需一个月便可拿回所被拖欠的工资款,如果石某二人不按时履行法律义务,他们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采取冻结财产、扣押车辆房屋等措施帮他们追回工资款。
最终,在陈军宇的耐心释法和莫林的情理引导下,十九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石某二人自愿于2019年9月1日前支付工资款共72389元给19名工人,其中,支付工资款15764.8元给邓某。至此,十九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化解,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木乐法庭通过加强与木乐商会联系,着力发展特色商会调解组织,发挥司法在商会化解纠纷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努力建立起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图在庭前阶段解决纠纷,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木乐镇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