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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认罪认罚案件审理提速 11起案件庭审一个小时
作者:廖文锦  发布时间:2019-11-08 10:53:46 打印 字号: | |

“本人自愿认罪伏法,认罪认罚,希望法院从轻处罚”。11月7日上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中,被告人黄某向法院请求道。

据悉,当天上午该院共集中开庭审理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11件,共12名被告人,主要涉及盗伐林木、盗窃、贩卖毒品等5种常见犯罪类型。12名被告人均在提起公诉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主审法官在审查完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后,简化庭审程序,当天庭审用时  约60分钟,平均每个案件用时不到10分钟,大大提升了案件审理的效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利于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在确保被告人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的同时,极大的提高了诉讼效率,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该院自今年7月25日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结该类型案件174件。

法官提醒: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并非法外从宽和一律从宽,更不是无限从宽,该制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认罪认罚来争取从宽,而不是就定罪量刑讨价还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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