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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占地搭棚被强制拆除
作者:薛荣生 李冬婷  发布时间:2020-01-21 12:00:55 打印 字号: | |


 

春节倒计时,执行不停止。1月17日上午,农历腊月廿三,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明波的带领下,到金田镇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李某华侵占他人土地搭建的草棚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原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

半年前,该涉案土地经法院判决确认由李某坤管理使用,但李某华私自砍伐该地竹子并搭建草棚五年不肯退还,拒绝按照生效判决拆除草棚并将土地交回给李某坤管理使用。

2019年10月,李某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华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人员打电话给被执行人李某华,敦促其按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认为生效判决是错误的,该幅土地属于生产队所有,申请人申请执行无理,此后被执行人便不再接听执行人员的电话。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了解,村干部表示已经多次做思想工作均无效。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桂平法院组织干警到涉案地对草棚进行强制拆除。

当天上午8点30分,执行干警集结出动,当地司法所所长和村委会成员到现场协助执行。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劝退无关人员,并安排四位执行辅助人员将草棚内的竹竿等杂物和拆除物搬至与草棚相隔不远的被执行人管理使用的土地上。经过一个多小时,土地已恢复原状,执行人员将涉案土地完整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坤管理使用。期间被执行人李某华始终没有到达现场,执行法官及干警亲自去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亦未果。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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