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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互联网+审判”快速审理认罪认罚案件
作者:刘任健  发布时间:2020-03-23 09:45:55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庭审画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3月16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逢仕在桂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开庭审理了两起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刑事案件。

为避免开庭聚集而引发疫情,克服特殊时期在押被告人提押到庭难题。该院主动与检察院、看守所协调,依托桂平市检察院、看守所的视频终端,被告人通过安检、体温检测后,在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参与庭审;其余诉讼参与人通过体温测试等安检防护措施后,到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参加庭审;司法警察则到看守所值庭。

庭审中,主办法官与被告人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进行同步庭审,“隔空”完成了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权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姜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案件不到一个小时即审理完毕,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桂平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诉讼制度改革,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审理刑事案件,依法加快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进度,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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