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一次性解决纠纷 | 数年欠款一朝清
作者:李冬婷 黄宇  发布时间:2020-03-30 17:06:23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桂平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利用网络通讯的便利开展“零接触”调解工作,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近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了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被执行人张某中于2012年欠下申请执行人郭某宁5000元长达7年未还,至今连本带息已将近15000元。郭某宁于2019年5月将张某中诉至法院,胜诉后于2020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人郭某宁常年居住在广西藤县,被执行人张某中常年居住在广东,在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皆不便出行。

桂平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被执行人张某中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电话,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不久,执行法官从网络查控系统得知被执行人张某中名下有一辆广东车牌的小车,遂依法委托广东顺德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查封。不久之后,被执行人张某中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询问其车辆被查封一事,经执行法官与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中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郭某宁协商:提议一次性归还10000元即算履行完毕的还款方案,但申请执行人郭某宁不同意该方案,双方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联系双方耐心进行调解,最后促使双方在微信上达成:“被执行人张某宁一次性归还1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郭某宁,并待法院解封其网络账户时再归还2000元,余款在2020年5月底前清偿;申请人收到10000元后,撤销强制申请”的庭外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生效后,申请执行人郭某宁前来本院撤销对被执行人张某宁的强制执行申请。在收到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本院依法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束本案。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