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一男子在网上用两百多元找到前女友的电话号码,当他对女友嘘寒问暖时,未料电话的另一头却是个糙汉子。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违法所得赃款27230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2019年10月,被告人梁某在浏览网站时,看到被害人沈某发布的寻人信息,梁某便主动联系沈某,称可以帮沈某找到前女友的联系方式。沈某便通过微信支付230元报酬给梁某。梁某利用其是通讯公司代理商的便利条件,查找到了沈某前女友的电话号码,因该号码无法接通,梁某将自己使用的手机号码提供给沈某,谎称是沈某前女友的手机号码,用于应付沈某,不想退还沈某230元报酬。
沈某得到手机号码后多次拨打电话,梁某均不接听。沈某便通过向该手机发送信息询问前女友母亲患病治疗情况,梁某看到信息后觉得有机可乘,产生骗取沈某钱财的贪念,便使用该手机号码冒充沈某前女友与沈某通过短信交流。2019年10月3日至2019年10月10日,梁某以沈某前女友母亲生病需要钱为由,骗取被害人沈某通过支付宝多次给其转账共计人民币27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梁某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当对方以各种理由要你汇钱时,一定要高度警惕。若不幸被骗,一定要保存好汇款凭证及相关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并马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