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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特大涉黄案件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获刑
作者:刘任健  发布时间:2020-07-06 08:35: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栗刚等14名被告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栗刚和被告人黄瑞文在网上认识虚称自己是淫秽视频网络打赏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的被告人黄泽鑫。遂分别出资让被告人黄泽鑫帮搭建淫秽视频网站平台,黄泽鑫找到技术人员被告人文春林搭建了多个网络平台。随后,栗刚、黄瑞文各自租用了一个服务器,用于存放淫秽视频,二人负责管理资金,找商户、代理、传片手,打款给代理。其中,聘请被告人黄楚丰和黄泽鑫一起做网站客服,文春林负责平台上的技术问题,维护平台正常运转;聘请了传片手被告人郑伟,专门负责上传淫秽视频到网站平台,通过转发色情网站的淫秽视频链接到QQ群、微信群获取点击量收取点击费。被告人钟胜健等8人知道转发淫秽视频有利可图后,把淫秽视频链接转发到多个微信群、QQ群并获得相应的提成。

从网站建立后至案发前,被告人黄瑞文获利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栗刚获利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文春林获利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黄泽鑫、黄楚丰获利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郑伟、钟胜健等9人获利人民币617—1600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栗刚、黄瑞文等14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通过收取点击费等方法牟利,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14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没收作案工具银行卡、手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或电脑主机及其他物品一批;对违法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融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