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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这位家属做法太赞了!
作者:赖胜扬、李冬婷  发布时间:2020-07-07 17:1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才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桂平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其妻子知晓后,主动联系法官请求赔偿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2015年8月22日,高某兴驾驶途中在机动车道等待通行过程中,适遇张某才驾驶车辆驶来,张某才发现后在采取避让措施过程中,其所驾驶车辆头部与高某兴所驾车辆头部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兴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才应当赔偿经济损失16万余元给高某兴。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高某兴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后,桂平法院依法向张某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然而张某才接到通知后既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和解,执行法官在对其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让其履行义务后,该案只好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

该案在沉寂一年后迎来转机,2020年5月28日,张某才的妻子钟某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够将张某才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原来,张某才家中尚有孩子在上学,其妻钟某珍担心张某才的失信会影响到孩子以后上学,为孩子及家庭长远考虑,钟某珍决定代替丈夫张某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经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双方顺利达成和解,钟某珍一次性赔偿15万元给高某兴,而高某兴自愿放弃该案剩余债权及迟延履行金及其他相关权利。6月17日,失信人张某才的妻子钟某珍代替张某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将张某才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出并解除限制高消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结束。

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及时履行,不仅会严重损害自身信用,让个人及家庭蒙羞,法院亦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甚至拘留、移送拒执罪等系列措施,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并充分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融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