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及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桂平市人民法院李燕强同志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勇于担当,在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敢于牺牲,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履职,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9年6月25日下午,驻金田人民法庭法警李燕强同志外出工作返回法庭途中,路过桂平市金田镇二桥桥头居民区附近,遇到正在发生的一起血案,一名男子手持菜刀砍死1名小女孩、砍伤1名老妇人后,继续持刀行凶。危急关头,李燕强同志挺身而出,利用娴熟的搏击技能空手夺刃,经英勇搏斗制服恶徒,成功避免这起恶性杀人事件危害结果进一步扩大,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赏。
桂平市人民法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思想政治建设、队伍能力建设、廉洁司法建设,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