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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妻子诉请离婚,丈夫手捧玫瑰开庭求原谅
作者:唐伟  发布时间:2020-12-02 17:18:06 打印 字号: | |

 

11月2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人民法庭调解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中,被告杨某捧着一束玫瑰花,试图做最后一次挽留,希望起诉离婚的妻子原谅自己,不要离婚。但妻子非常决绝,没有接受玫瑰花,也没有撤回离婚申请,而那一束鲜艳的玫瑰花则留着了法庭的座椅上……

原告张某诉称,她与杨某于2004年相识谈婚,已生育有一子一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女儿出生后杨某更是不问不理,非常冷淡,经常饮酒后对原告谩骂,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也致使两人感情破裂。遂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并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当天主办黄法官通知双方到法庭做调解工作,法官耐心的劝解原告,双方从相识到结婚共同生活了10余年,又生育了一对儿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希望原告多为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未来考虑,继续与被告生活。同时也批评杨某要尽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生活中要多关心、体谅妻子。杨某也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想献花给妻子请求原谅。

不过杨某此举并没有得到张某的谅解,虽经法官主持调解,但张某依然执意要离婚。最终,双方好聚好散,自愿达成协议: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婚生儿女由被告抚养并承担抚养费,原告在不影响两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下,每个月享有探视一次子女的权利。

法官寄语:夫妻之间偶有争吵、有不合都是正常的,如果不能及时修补,当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再美丽的玫瑰也是于事无补。本案中虽然原被告夫妻关系就此终结,但却永远是孩子的父母,虽然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却能够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希望双方能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降低离婚对子女所造成的影响及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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