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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两男子偷换商家收款码盗窃2000多元被判刑
作者:刘任健  发布时间:2020-12-31 11:27:58 打印 字号: | |

 

12月25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莫某偷偷将商家的收款二维码,换成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窃取商家钱财,非法获利2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4日,李某、莫某驾驶轿车窜到桂平城区和乡镇的多个市场,将事先打印好的李某的微信二维收款码贴到市场内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上,覆盖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以此方法盗取商家出售货物通过微信收取的货款共计2750元,并盗取砧板一块(公安机关已扣押发还给失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莫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二被告人违法所得发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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