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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巾帼风采丨谢红钊:不诱于誉,不恐于非,守住法律人的善良和良知
作者:谢红钊  发布时间:2021-03-04 10:01:47 打印 字号: | |

还记得大学第一堂课,法学老师就跟我们说过一句西方的谚语:医生和法官都是值得人尊崇的两种职业。前者救生死,后者明是非。从那时候起,成为一位明辨是非的法官,是大学四年最大的学习动力和最明确的奋斗目标。

我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桂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最开始从书记员负责送达应诉材料,庭审记录,整卷归档学起,基于内心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同时也得到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我很快适应了新岗位的工作要求。2015年作为一名助理审判员,我正式开始独立审理案件,并于2018年入额员额法官。接待当事人查阅卷宗拟写庭审提纲开庭审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制作裁判文书是每天不断重复和交替的工作。至此才发现,那个十八岁时候的梦想,十八岁时候定下的目标真的实现了,从此多了一个 “人民法官”的 称谓。面对着当事人一声“法官”的称呼,此刻更能体会头顶国徽,肩挑天平的责任,做“百姓苦楚的倾听者,群众纠纷的调和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律公平正义的践行者”确实不简单。崇高的目标始于平凡的努力和不懈的坚持,一份执着,一路跋涉,一路成长。

从大学时代常看港剧《一号法庭》到如今庭审时常坐十二号法庭,十几年荏苒,却依然“法”有独钟。但在追梦的路上,如何平衡好工作与家庭是每一位女法官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也不例外。

每天早上七点多,我把孩子送去学校后,匆匆赶到办公室,撕下贴在电脑桌的便利签拉开一天工作的序幕。便利签是前一天下班前作好的今日工作提醒,对照工作提醒能更快捷准确地开展一天的工作。

今天九点钟有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翻看日前已经拟好的庭审提纲,大致回顾案情,审查双方庭前提交的证据材料,重新梳理审判思路,有利于更深入了解案情和双方诉辩焦点,把握庭审节奏,提高庭审效率。案件准时开庭,因双方争议较大,且涉及的专业术语较多,另定时间宣判。庭审结束后,对照工作提醒,我拨通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的电话。与被告确定应诉材料的送达方式,并初步听取被告关于离婚事宜的态度和意见。审理家事纠纷案件,我的心得体会是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糅合了太多的情感因素,离婚纠纷也不仅仅是对是非曲直的法律裁断,而是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听取双方的意见,更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裁判体现司法的柔性关怀。下午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中被告对借款事实和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均予以认可,但提出因为生意经营失败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并制定还款方案分期归还。考虑到原被告是朋友关系,在原告起诉前被告大部分时间都能按期支付利息,且疫情以来确实对被告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下午6时10分,作好下一日的工作提醒,我收拾好卷宗材料,匆匆下班回家,此刻还要赶着回家给孩子们做饭。

夜深人静,等孩子们都已熟睡,我小心翼翼起床,安静地坐在书桌前,把《曾国潘家书》翻至前一晚看到的地方,细细品读。这个时刻是一天当中最放松的时刻,不用思虑工作,不用牵挂家庭,只需要安安静静地体会这一天当中短暂的属于自己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就是稀松平常的一天当中,我的部分工作和生活。进入桂平法院工作的八年多时间,除了多了一个“法官”的称谓,在此期间我还成为了一名母亲,成为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工作时间,作为一名法官,需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工作以外的时间,下班后、节假日,作为一个妻子、母亲、子女,料理家务、教育孩子、照顾老人,是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对司法职业的热情和真诚,对家人的爱和责任,我始终努力平衡着家庭和事业这人生天平的两端。

然而,纵使我努力追求工作和生活最大限度的平衡,作为一名母亲,我内心依然希望给予孩子们更多的爱和照顾,但有时候也免不了些许的遗憾。当孩子撒娇钻进我怀里,央求道:“妈妈,你明天可以去幼儿园参加生活馆活动吗?幼儿园这个学期最后一次生活馆活动了,是做豆腐酿哦,妈妈你可以去教我和小朋友们做吗?我可喜欢吃你做的豆腐酿了。”看着孩子渴望的眼眸,明明不忍心拒绝,却不得不抱歉地说:“宝贝对不起啊,妈妈明天要开庭,不能参加幼儿园的活动,晚上妈妈给你读绘本好吗?”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的拒绝,面对孩子的失落,或许内心会有几丝属于自己的遗憾,但每一个遗憾都融入了义无反顾奔赴梦想的脚步中。

是谁说,女子本柔弱?当她们站在国徽之下,也同样能够用傲骨支撑天平,不诱于誉,不恐于非,守住作为一名法律人的善良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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