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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 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7 11:48:18 打印 字号: | |

为坚决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发布本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桂平市人民法院将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执行中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对三类重点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果断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报告现住址及联系电话及其变化情况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三、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将向其所在单位、纪律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予以通报,建议依法依纪对其处理。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严惩。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举报电话:0775-3383766。

特此公告

 

 

 

桂平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责任编辑:融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