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桂平市人民法院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收获群众点赞。4月21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沈某委托的案外人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当场支付了10万元欠款,将该案剩余欠款全部执行到位。4月22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黄某为表达感谢,给法官送来了“司法为民 廉洁高效”的锦旗。
原来,沈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原告黄某借款20万元用于偿还经营饭店欠下的债务,双方于2015年1月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借款期间内未约定有利息,如逾期则按10%计收逾期还款利息。借款逾期后,沈某未能返还借款及支付借款利息给原告黄某,黄某多次向沈某追收未果。经桂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4月28日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沈某自愿于2017年8月前一次性返还借款20万元及支付利息4万元给原告黄某,但沈某再次背约,并未履行协议内容。
申请执行人黄某遂于2017年10月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1月7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沈某欠申请执行人黄某20万本金,利息4万元,分三期归还。达成和解协议后,沈某如期支付了14万元给黄某。但直至2021年4月,沈某尚欠黄某10万元未归还。为此,黄某于2021年4月8日向桂平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沈某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沈某被该院采取上述系列措施后,工作生活等方面处处受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向黄某一次性履行10万元,以彻底摆脱当前困局。4月21日,沈某委托案外人到该院,将10万元执行款当场支付给申请人黄某。至此,该案20万元的欠款及利息全部履行完毕。
“实在是太感谢法官了!从2017年到现在,桂平法院给了我很大帮助,整个过程虽然曲折,但结局很完美,我要给你们点赞!”4月22日,黄某向法官送来锦旗时,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