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定网络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本院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选取桂平市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在开展业务当地具备与所承担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等;
3、具备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监管平台,对查看现场记录、电话(网络)咨询记录、看样动态信息能够全程留痕,留档备查;
4、其他依法应当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的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本单位情况介绍及以往业绩说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申报机构按本公告第二条所列项目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选定程序
1、通过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告申报条件;
2、有意且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报名;
3、由本院对报名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进行评审,择优选定2家;
4、在本院网站公示选定的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共15天(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8日)。凡有意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18:00之前将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提交至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317办公室,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桂平市西山镇郁江二桥旁,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317室。
联系人:赖胜扬 联系电话:0775-3385766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