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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峥嵘催奋进·党员说】黄君玉:不忘来时路 薪火永相传
作者:黄君玉  发布时间:2021-06-16 17:38:08 打印 字号: | |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进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信念、凝聚力量。今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号召全党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为人民幸福继续奋斗,为我们在新征程上书写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新篇章指明了实践方向。

知史明方向

我们党百年奋斗史、新中国70多年的发展史,就是党领导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的历史,就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历史。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实践强自信

对人民法院干警而言,系统学习践行党史,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汲取思想养分。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任何决策都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遵循、找依据,推进任何工作都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找方位、找定位。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统筹兼顾、推进落实法治国家、平安中国的各项工作这一大格局,在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要不断把法律素养提高到更精湛,对法律程序的遵循要更为严格,加强履职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依靠群众和服务群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把“代表国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作为核心职能,把化解广大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做到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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