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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不畏艰难秉公执行 桂平法官获赠锦旗
作者:袁露斯  发布时间:2021-07-14 08:52:09 打印 字号: | |

 

7月8日上午9时许,当事人赵某某来到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不畏艰难 秉公执法”的锦旗送至覃文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对覃法官为其追回借款的感谢。

原来,在赵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赵某某与李某某原为朋友关系,2017年李某某因创业需要资金向赵某某借款30万元。后经赵某某多次催还借款未果后,赵某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李某某返还本金及利息。案件判决后,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赔偿义务,赵某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2019年4月15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制作了还款计划,李某某在偿还了部分借款后承诺于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该案剩余款项13多万元。

但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又过去一年多后,李某某一直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于是2021年初赵某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可被执行人一直杳无音讯。后经过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有银行存款及流通股票,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辗转银行冻结划扣银行存款,并远赴南宁市的证券公司冻结拍卖被执行人李某某持有的流通股票。可上述划扣及拍卖得来的款项依然不够偿还该案的款项,怎么办呢?承办法官又细致查询被执行人名字后得知在桂平市有一套房产的登记名字为“李某某”,但进一步深查才得知该房产登记的“李某某”的公民身份号码与该案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

眼看执行陷入僵局,但覃法官没有放弃,而是对于这一情况多打了一个问号,该房产真不是该案“李某某”的房产吗?经覃法官认真核实,并多方调查后确认该房产登记的“李某某”与该案的“李某某”实为同一人,身份证号码的不一致是公民身份号码在由15位升至18位时的正常变化所致。于是覃法官马上采取措施查封了该房产并拍卖,至此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才得以履行完毕。

为了表示对覃法官不畏艰难、辗转多个地方为自己追回借款的感谢,当天,赵某某一大早就将这份沉甸甸的印着“不畏艰难 秉公执法”的锦旗送至覃法官的手中。锦旗的重量虽轻,但担在每一个司法人员肩上的职责却重千斤万斤,每一幅锦旗背后都有不同司法人心间公平正义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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