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案情,妥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桂平市人民法院法官秉持严谨细致办案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案件审理情况,认真开展庭前现场勘验工作。
在李某诉杨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中,2015年11月,原告李某购买了土地一幅。2021年3月,原告李某想在该土地上建设房屋,发现被告杨某在原告该幅土地西面门前唯一出入通道种植有一棵树以及堆放了泥土,该树木已伸展到原告的上述土地前,严重影响原告建设房屋及正常出入,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被告迁移该树木及清除堆放在原告土地前面的泥土,但被告拒不接听电话,无法协商。为此,李某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该院受理案件后,民一庭承办法官谢红钊为了更好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分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此外,在吴某等人诉杨某等人排除妨害纠纷案中,原告吴某等人与被告杨某等人的房屋相邻,2020年1月,原告与被告因通道问题起纠纷,被告杨某等人在原告房屋门前阶梯的土地上砌起砖墙,并在砖墙围起的范围内种植树苗,被告在离砌砖位置不远处的空地上堆放水泥砖。双方起纠纷后,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先后进行调解,均未调解成功。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发回该院重审。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两家系堂兄弟、堂叔侄关系,为更好地化解亲属间的矛盾纠纷,民一庭承办法官谢红钊直接来到距离市区20多公里的纠纷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现场勘查,对案件事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更利于案件审理。
而在原告莫某寅等人诉被告莫某其等人相邻关系纠纷案中,民二庭承办法官杨焕雄近期颈椎炎发作引起右手软麻无力,每天需要针炙治疗,但其放心不下所承办案件,为真实确切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现状,坚持到争议的现场勘验,并向双方释法说理,让双方各让一步,作为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搞好关系,共同发展。
在蒙某某诉称龚某、龚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中,蒙某某诉称龚某、龚某某非法侵占其房屋土地,建造围墙搭建雨棚用于自家生活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判决龚某、龚某某立即停止该妨害行为,拆除侵占土地面积的围墙及搭建的雨棚。为深入了解案情,蒙圩法庭承办法官黄国贤当即安排时间带队到涉案现场开展勘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到案件来龙去脉后,抓住双方当事人均在现场的有利时机,适时向双方释法明理,力促双方当事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思考对照各自行为,引导其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力争以更和谐圆满的方式解决双方间的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桂平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在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上发力,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法官们自觉把为群众办实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公正严谨细致办案,努力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公正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