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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向企业释法明理促履行 顺利腾房6套并交付
作者:冯满芝 张晋铭  发布时间:2021-09-29 18:00:16 打印 字号: | |

2021年9月23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成功腾房6套并交付给6位买受人。

在A建筑公司诉B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给A建筑公司的和解协议。

由于B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协议履行,A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先是依法扣划了B房地产开发公司存款、拍卖B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随后查封拍卖了B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6套商品房。

但商品房拍卖成交后,由于公司负债累累,发不出工资,房屋又被拍卖,因此,B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不愿到桂平市住房保障中心协助办理被拍房的登记手续,致使税务部门无法核税;也不愿配合执行人员腾空交房,导致房屋无法交付买受人。

“公司经营最重要是信誉。目前你们消极履行,法院依法会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这样不仅给公司形象、信誉带来影响,而且会直接影响公司运营;但如果你们讲诚信,履行了义务,并且用心、诚信经营,企业才能重获生机。”了解情况后,执行人员多次到B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员工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建议B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变经营管理策略,重树商业信誉。

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讲解,B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明白了只有履行好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能赢得基建公司、银行贷款等的支持,企业经营运转才能有机会转好,因此态度由对抗转变为积极配合执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房产备案登记等手续。

最终,在迁出公告期满后,9月23日上午,执行人员与6个买受人来到现场交付房屋,实现了一小时内交付完毕6套商品房的良好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融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