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落到群众最需处,11月19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14案1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4.9万元。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军宇参加发放仪式并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申请执行人陈某全等人与被执行人李某等人生命权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陈某全的儿子陈某焕帮被执行人李某建房子意外跌落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家中顿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陈某全已90多岁高龄,而陈某焕的两个儿子一人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自理、一人尚在读书,全靠陈某焕的妻子李某秋一人工作维持,处境堪忧。执行中,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均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金无法全部兑现。为解决陈某全一家人的实际困难,该院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经市委政法委审查同意,当天,他们获得司法救助金3.5万元。
遍洒司法暖阳,传递法治力量。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生活困难申请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努力为困难申请人解决急迫困难。据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该院共开展2次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向27案3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合计105.5万元。
今后,该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争取多方支持,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