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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召开桂平市桂兴不干胶商标印刷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作者:韦宇安 程荧  发布时间:2021-12-16 09:33:41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桂平市桂兴不干胶商标印刷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共40人参加了会议。

被申请人桂平市桂兴不干胶商标印刷厂注册资本1250万,属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1月20日经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因无法清偿到期职工债权债务,被债权人林某祥等28人申请破产清算。经依法认定,该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应当进行破产清算。申请人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被申请人桂平市桂兴不干胶商标印刷厂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该院受理此案后,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迅速推进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破产重整工作开展奠定下良好基础,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良好的司法意义。

    此次会议是该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的缩影。该院将继续探索运用和解、重整、清算等多种模式高效处置破产案件,通过破产程序消化债务、盘活资金,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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