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命名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的决定》,命名22个人民法庭为全区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其中,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是贵港市法院系统第一个荣获此称号的人民法庭。
金田法庭简介
金田人民法庭位于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发源地、桂平市北区五个乡镇的中心乡镇--金田镇,下辖南木镇、金田镇、江口镇、垌心乡、紫荆镇等5个乡镇,居住有汉、壮、瑶、苗、侗、仫佬、土家等多个民族的同胞近50万。法庭设置有独立的办公、开庭场所,达到了一类法庭标准。
作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特色试验田”,金田人民法庭因地制宜,综合考量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伦理规范和乡风民俗,积极推进具有多民族边疆地区特色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金田人民法庭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积极推进具有多民族边疆地区特色的家事审判改革“金田样本”,凝聚合力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和为贵”理念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庭社会治理重要职能,立足延伸审判职能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脚踏实地推进特色法庭建设,向更高的示范标准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