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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六次调解止纷争 情理相融促和谐
作者:邓敏 张晋铭  发布时间:2022-04-20 10:29: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员通过情理相融的方式,在驻村成功调解一起因征地补偿款引起的纠纷,用实际行动司法护航乡村振兴。

今年2月份,桂平市大湾镇A村村民覃某衡等七人一纸诉状将A村第五小组,小组法人、队长覃某玉以及覃某南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返还应得征地补偿款。覃某衡等七人诉称,A村第五小组集体土地在2021年被政府征收了,征地补偿款已经由当地政府拨付到被告覃某玉账户,小组决定每人发放3409元,原告七人在A村第五村民小组中占有9个人份额,应得补偿款合计30681元,却被被告以部分原告已出嫁等理由多次拒绝原告要征地补偿款的请求。经多次调解失败后,七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后,不懂法律的覃某玉急忙赶到村委会,向桂平法院驻村工作队员小方寻求帮助。

小方原来在法庭工作,去年四月份,根据院党组安排,来到了A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看到覃某玉的慌张到来,小方耐心地了解事件的经过,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小方决定发挥法官助理与驻村工作队员双重身份的优势,将矛盾化解在村里,将隔阂消除在乡间。

在组织调解前,小方查阅了大量案例资料,并多次与案件主办法官沟通交流,在了解到被告与原告实为同一宗族的堂兄弟姐妹时,决定通过拉家常、谈感情、讲道理入手调解工作,劝说被告:原告方男少女多,外出后闲置的土地实际上是长期无偿借给被告耕种,双方不要因为小利益伤害宗亲感情,建议大家和平协商,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耐心释法讲理。

经过小方的6次艰难调解,从针锋相对到各退一步,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同意把原告诉请的土地征收款分配给原告,调解履行完毕后,原告当即向法院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编后语桂平市人民法院按时轮换了9位年轻骨干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选派50多名由领导干部+党员干警+年轻干警组成的帮扶队伍与240多户脱贫户结对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工作队自驻村以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积极协助村委会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乡村振兴过程中矛盾纠纷的产生,促进邻里和睦,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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