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举行2022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集中向符合申请条件的9起案件的16名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7万元。桂平法院副院长吴逢仕、执行局局长陈军宇参加发放仪式并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此次司法救助的是7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起健康权纠纷、1起动物致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涉案的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申请执行人或其家属通过民事诉讼判决获得的胜诉权益无法全部兑现,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或其家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桂平法院依法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吴逢仕向参加发放仪式的申请执行人或其家属详细说明了司法救助金的来源、申请条件以及领取相关事项。
近年来,桂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按照“应救尽救、应发尽发”原则,对“执行不能”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沟通、及时帮扶,不断传递司法温情,切实解决了当事人因刑事、民事案件遭受实际经济损失或因判决履行不能生活困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