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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耐心调解化纠纷 邻舍握手消隔阂
作者:胡文华  发布时间:2022-09-26 08:29: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梁洁萍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原告户和三被告户是同村的上下户关系,三被告的房子在上,原告的房子在下,两户房子水平相隔10米左右,上下相差约8米。2021年7月份左右,三被告将其房子前面的路水泥硬化,并在路外面起围墙,围墙到原告屋水平距离约3-4米。因为三被告修整路面,导致原来的地形变化,致使修路附近排水线路改变,三被告路外向下围墙外的泥土松动、塌方,导致原告的房屋被塌方泥土和水冲坏。2022年6月,因大雨三被告房屋前面的路向下围墙外的泥土大面积塌方,导致原告的二层砖混结构水泥房子损坏和瓦屋塌方,原告的二层砖混结构水泥房子变成危楼,原告一家老少不能在此居住。原告曾与三被告协商处理,但三被告不予处理,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赔偿原告瓦屋损失和生活不便经济损失共20000元。

开庭前,承办法官前往案涉现场实地勘察,详细查看原告房屋受损及其他情况。因本案涉及的赔偿金额不多,且双方之间是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多次进行庭前调解,但直至开庭,双方仍未达成调解意见。

庭审中,双方仍就赔偿数额等问题争执不下,梁法官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的目的,耐心对双方释法说理,经过不断的沟通协调,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被告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将14000元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并自愿于限定期限内在其两边围墙范围内对应下面山体位置建设护坡和排水设施,双方也在法庭内握手言和。

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当庭履行,成功化解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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