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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上门开庭理纠纷 司法庄严亦有温情
作者:朱家林  发布时间:2022-11-14 08:39:14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错落的居民楼里传出法官庄严的声音。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法官胡小芳登门当事人陈某家中,就地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来年前,被告陈某从原告黄某处借取人民币三十余万元借款期限届满,黄某多次向陈某讨要未果,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小芳尝试开展庭前调解了解得知被告已年逾八旬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参加庭审,当即决定采用上门开庭方式,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将开庭地点定在了被告某家中。

庭审中,从法庭调查、辩论到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流程完整而严谨。考虑到被告年龄较大,诉讼能力弱,法官主动放缓庭审节奏,让原被告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法官上门审案”的行为表示连连感谢。

上门开庭,迈出去的是脚步,俯下去的是身板,带回来的是民心。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既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也体现了司法便民的理念,让当事人感受法律庄严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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