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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精神·院长谈 | 李发坚: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
作者:邓敏  发布时间:2022-12-14 10:47:27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绘就宏伟蓝图、吹响奋进号角。对于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能动司法能力,主动靠前提供精准优质的服务保障是谱写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新篇章的重要方向。我们要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辨证统一关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三个便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人民法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探索构建“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分案、网上开庭、网上办案、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等工作,不断完善涉老诉讼服务线下诉讼服务和设施建设,为群众解决群众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司法调解、预立案登记等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力度”、“速度”。

二是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审判管理,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的全过程监管,并发挥首案示范裁判作用以及专业法官会议通过的十余类案件的审理要点作用,促使人民法庭庭审实质化;强化审限管理,对于拟中止、鉴定、转换程序的案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分管业务和审管两名副院长双重审批等机制,严控审限,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审判质效。

三是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相邻通道关系纠纷、一般侵权纠纷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以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和各类涉农新业态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坚持“三个服务”,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人民法庭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主动融入市域综合治理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紧紧依靠党委,将司法所、乡贤、商会等多元主体纳入的多元化诉前调解平台,促成府院联动、乡村联动、涉企联动、警院联动等多维联动的构建,充分运用村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基础资源,建立健全常态化、便捷化联络机制以及联席工作机制,打造基层法治建设和法治服务大一体格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基层法治和市域社会治理打造高效、快捷、有力的司法服务联动阵地;紧紧依靠网格长、网格员用“教化型”调解方法解决婚姻家庭关系类纠纷、相邻纠纷等,充分发挥习俗、道德的作用解决纠纷;通过网格延伸审判职能,借助网格员的力量开展送达工作、家事调查工作、法律事实调查工作;搭建“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平台,提供立体化法律咨询指导服务,同时建立完善的诉前调解工作考核机制,对调解成绩优异、成长显著的调解员给予荣誉、物质奖励等,激活调解员积极参与调解的动力。

二是充分发挥设立在乡镇、村屯的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站,探索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联动化解矛盾纠纷+N”的形式,整合各方力量,逐步推动形成“庭(法庭)所(司法所)村(村委)”三元共建,“治+调+审”(诉源治理+专业调解+法院审判)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更好地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建立微信工作群,充分利用乡镇网格作用,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乡镇、村屯矛盾隐患,及时互通纠纷化解情况,实现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认真总结案件的类型化特点、难点,研判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点,提出相关建议,及时向各乡镇、村屯反馈,共同对各类矛盾隐患实行分级预警,健全落实预防预警机制,积极参与地方社会综合治理。

三是以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为目标,不断提高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庭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为加强法庭与群众联系互动的桥梁作用,持续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同时,积极开展“入户式”“赶集式”法治宣传,针对矛盾多发高发领域的法律知识开展专题宣传,为村两委班子、特邀调解员、综治中心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等做好专业法律知识、矛盾纠纷调处的业务培训,为基层组织专业人才的培养进行造血,实现基层治理的人力保障。

三、坚持“三个优化”,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司法为民水平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人民法庭建设更要注重精准、体现实干。

一是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区分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准确定位各人民法庭品牌特色,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审判队伍,积极创建各具特色的,能精准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人民法庭。

二是建立健全速裁快审办理机制,制定民商事系列案、类案审理暂行规定,明确各人民法庭除审理法律关系较为单一,案情较为简单的家事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外,将其他复杂案件全部移送院业务庭审理;组建跟案书记员团队、装订团队、速录团队、送达团队、综合事务团队的工作模式,优化人力资源,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挖掘内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

三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强化人民法庭党支部组织功能,深化“特色法庭大家评+送教上门+N”的党建模式,以教育学习、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形式,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广西“实施办法”为抓手,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严格落实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系统严格防止干预司法等司法腐败行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持续走深走实。注重对人民法庭年轻队伍的培养,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干警,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干警,做青年干警的知心人、引路人。大力实施法庭干警“暖心”工程,建立健全法庭轮岗制度,把是否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建设干警活动中心,对人民法庭党建文化、法庭文化进行提档升级,有针对性建设法庭文化长廊、普法宣传栏,融入当地风俗习惯,营造良好法庭文化氛围,增强法庭干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法庭成为能力强、肯上进的干警的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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