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除了提升审判质效、攻坚执行难题外,亦需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秩序的角度出发重视调解工作。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法院综合施策,从案例研判、经验总结、成果转换中不断注入调解新思路,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致知力行。
麻垌法庭:推进共识 跨越沟通障碍
原告杨甲和被告杨乙是堂兄弟。杨甲从医,杨乙办厂做生意。2009年12月1日期,杨乙因资金周转需要,先后4次共向杨甲借款,每次各借5万元共计20万元,约定月息2%,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到期后至2018年3月31日止,被告杨乙共偿还17万多元。后经双方于2019年10月2日结算确认被告杨乙尚欠原告杨甲本金20万元,利息22.6万元,并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其后被告杨乙并没有按约定履行还款协议,兄弟关系也降至冰点。多次追讨无果后,原告杨甲于2023年1月5日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吴朝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是亲戚且纠纷前关系甚好,应该尽力做调解工作,因此先后2次开庭进行调解,但都无法破解僵局。面对僵局,主办法官却理清了僵局的堵点,即是原告担心妻子不同意此前提出的调解方案,因此吴法官转而先做好原告妻子的思想工作,疏通原告内心的情绪痛点后,最后促成兄弟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杨乙尚欠原告本息共计45万元,被告于2年内付清并自愿承担该案的受理费用。协议达成后,兄弟俩握手言和,为表感谢和纪念冰释还邀请了主办法官合影留念。
审管办:换位思考 突破谈判僵局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是买卖关系,原告从2005年开始向被告供应电缆线,双方约定每月月底结清货款;但被告从2018年开始欠款,截至2020年4月30日共欠货款15万元,被告于2020年4月30日、2022年4月23日写下欠条交原告收执,确认上述欠款,但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向被告追偿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付15万元货款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黄冰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努力为双方创造沟通平台,遗憾的是双方并没有达成共识。作为法官,经验和对案件的敏感度让黄冰梅觉得尚有回旋,因此直至2023年2月21日的庭审中,她仍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庭审过程中,黄法官发现争议焦点明确,双方在权利义务的归属方面并无大的分歧,主要在细节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差距。调解这类纠纷必须就事论事,趁热打铁,不停向双方都有可能接受的方向上撮合。在案情明朗,双方情绪稳定的基础上,主办法官决定再次组织调解,双方也被法官的坚持打动,原告在诉求方面作出了较大让步,放弃了部分欠款及利息的诉请。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被告自愿于2023年5月20日前付清13万元货款。
民二庭:尺枉寻直 拒绝零和博弈
原告覃某与被告欧某于2019年11月签订《大豆购销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出资比例及相关权利义务。2019年12月原告向被告支付投资款6万元,但至今没有任何分红。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实际推进和开展上述项目,已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遂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退还款项,但被告没有归还,故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黄云英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事实争议不大、数额较小,为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庭前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求同存异。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沟通,很看重临场发挥,有时候说浅了无效果,说深了又适得其反,非常考验法官的随机应变能力。在调解过程中,黄法官凭借日积月累的谈判技巧,合理运用调解技巧把话说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心坎里,点到了症结上。经过反复互动,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所欠款项及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其余利息。
综合审判庭:动情说理 燃亮温情道义
2021年8月21日原告杨某某和被告湖南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原告在桂平市某项目务工。同年10月30日上午,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因模板倒塌砸中右腿受伤。原告受伤后,两次到医院住院治疗。被告除支付了医疗费和部分停工工资外,拒不支付原告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原告遂诉至法院。被告按时到庭应诉,称原告所诉基本属实。
考虑到案情相对简单明了,主办法官宾志伟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双方都能共情的地方晓之以理,既让被告体会到原告受伤住院所承受的痛苦,也让原告从实际出发考虑被告的顾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愿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5000元给原告,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