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标的为2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茶商纠纷,努力为桂平西山茶特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桂平市某茶厂、关某(系经营者)是从事茶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的商家,主要生产西山茶,自2015年开始与被告柳州某商行、黄某(系经营者)有茶叶供销合同关系,自2020年开始,被告陆续拖欠原告的货款,后被告出具欠条给原告收执,欠条约定至2022年9月7日,柳州某商行、黄某尚欠桂平市某茶厂26万元,黄某在欠条上签字摁盖指印予以确认。此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履行部分货款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拖欠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速裁团队程飞法官受理该案后,原告申请诉讼保全,程法官依法审查了原告的保全申请,符合保全要求,遂裁定对被告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了柳州某商行及黄某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告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并希望能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原告认为调解不过是缓兵之计,要求对方立即给付全部货款,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针对这一情况,程法官立即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头做思想工作,避免双方当事人见面时气氛紧张、情绪对抗。程法官一边劝说被告公司作为欠付货款一方,主动拿出诚意,消除原告的后顾之忧,另一边建议原告考虑疫情之后企业经济处于复苏恢复阶段,确实存在实际难处,且双方从2015年以来就一直存在合作关系,适当给予一定的宽限,为今后有可能的合作留一条后路。在程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就还款方式及期限等内容达成了共识,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桂平法院历来重视涉企案件,特别是涉地方特色产业企业案件妥善化解的一个缩影,该院将继续增强司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通过司法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涉地方特色产业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