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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偷渡出境“捞金”被骗 回到国内终受罚
作者:梁靖西  发布时间:2023-04-29 09:30:54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依法作出判决。

案情:黄某某等三人受不住高薪诱惑偷渡出国

2022年7月初,黄某某听其在柬埔寨工作的表哥说出国工作,每个月工资人民币一万元以上,遂向覃某某等人发出邀约一起前往。黄某某等三人在未办理有关证件的情况下,于2022年7月10日从桂平市坐车到防城港市东兴市,根据他人指示,7月11日傍晚在东兴市与越南边境逃避边防人员的检查后,于当晚乘船进入越南境内,随后被带到老挝、柬埔寨。黄某某等人到了柬埔寨后被要求学习打字,以便帮助诈骗公司实施电信诈骗,三人不愿意做,就被电棍、钢管击打。后三人逃脱出来,通过向中国大使馆求助,辗转于2022年10月21日才回到国内。

判决:分别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覃某某、覃某某三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依法惩处。考虑到三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判处拘役五个月同时对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释法:偷越国(边)境,不但存在风险还会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一些从事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的不法分子,通过宣扬高薪收入、工作舒适为噱头,诱骗那些想一夜暴富的人偷渡出境殊不知出境后,才发现不仅没有所谓的“高薪酬”,还被限制人身自由,陷入诈骗团伙的骗局!同时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偷越国(边)境,还会受到法律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融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