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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淤”显成效     一面锦旗表谢意
作者:胡文华 李海珊  发布时间:2023-05-08 08:31: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某工程勘察院送来的锦旗,上面印着“公正司法 高效执行”八个大字,这既是对该院日以继夜奋战在执行一线的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也是一份鼓舞。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15日,原告某工程勘察院(承包人)与被告某建工公司(发包人)签订一份《地基处理施工(含设计)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桂平市的某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并约定好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即履行合同义务。2020年6月28日,双方签署施工结算书确认:本案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为1275557.4元。事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后经原告多次催款,被告仅支付150000元工程款,拖欠1125557.4元工程款。2022年3月25日,原告诉至桂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拖欠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某建工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125557.4元及逾期利息给原告某工程勘察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追讨未果,2023年1月3日,申请执行人某工程勘察院向桂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主办法官了解到,经过三年的疫情的影响,申请执行人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急需回笼资金维持运转。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该案主办法官谢晓隽在接收到此案件后,及时组织法官助理一起梳理案情,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依法启动网络查控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财产等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某建工公司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案款,经过划拨共执行到位164万余元案款,3月30日即把涉案案款足额划拨到申请执行人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该院立刻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进行解冻,让被执行人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中,以善意执行理念,真真正正做到案结事了,助力企业发展。

漫漫执行路,拳拳为民心。一面锦旗,不仅是对奋战在执行一线的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更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自“企业清淤”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桂平法院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针对每个执行案件,突出抓好财产查控、询价评估、拍卖处置、失信惩戒等环节,集中解决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快速执行,充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融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