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30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恢复通道原状,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执行当天,当地政府代表和村委干部代表到场监督执行。
【案件详情】
原告A某的养殖场和被告B某的养殖水塘中间隔着通道相邻,2022年8月,被告叫钩机勾挖泥土和杂物堆放在双方相邻通道上,并堆放了砖块,影响原告通行,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应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除堆放在其养殖水塘与原告养殖场之间的通道上的杂物,恢复通道原状。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原告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前夕】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公告,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恢复通道原状,但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尊严,该院依法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前夕,执行法官数次走访、勘查现场,加强与当地政府、村委的沟通协调,对执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指挥机构,明确执行时间、措施和人员分工。
【执行现场】
5月29日上午8时20分,该院17名干警集结完毕后,即刻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在执行现场,天气炎热难耐,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释明法理,并向清障工作人员确认施工方案,明确需要移除的障碍物、恢复的路段情况和注意事项。随后,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隔离出执行区域,做好执行笔录、记录等工作;负责清障的工作人员和钩机即刻进场开展清场工作。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情绪激动,数次试图接近施工现场,意图干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再三对其释法明理,表明执法态度无果后,依法将其驱离现场。最终执行历时三天,通道恢复工作顺利完成,案件顺利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