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人民法庭干警应公安派出所的邀请,与公安民警、司法所干警、村委会干部一起,协助调解了一起涉及荔枝树的财产损害纠纷。
薛寒非法官先是查看了派出所收集的材料后,初步判断该起财产损害纠纷实际上是因三棵荔枝树的经营权属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并且当事人为亲婶侄关系,需要谨慎进行处理。在初步掌握了案情后,法庭干警和其他部门人员一起驱车前往现场,与等侯在现场的当事人汇合。根据现场的位置、参照物,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过往相关判决书当中的判决主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并进一步询问了双方判决书当中所描述的水沟位置,进而明确了水沟朝南处的荔枝树为报警人经营管理,水沟上方(即北面)的荔枝树为被报警人经营管理,实际上两棵荔枝树是由报警人的父亲与被报警人的丈夫(两人为亲兄弟),根据此前法院判决继承其母亲生产管理的荔枝树而来,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婶母一方手上又缺失法院的判决书,便错误认为争议的荔枝树为其丈夫继承而来的树木,并对其进行修剪嫁接,而非砍掉毁坏。薛法官现场经过耐心释法明理,缓和了双方情绪,双方也认可了争议的两颗荔枝树经营管理权属的判定。最终双方回到派出所调解室进一步商谈,促进了纠纷的化解。至于另外一棵荔枝树的问题,由于该起治安案件当中并未涉及,并且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先搁置,待派出所调查清楚再议。
该起治安案件,当事人虽未起诉到法院,但麻垌法庭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的联动,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发挥法院在法律专业方面的优势,很好地促进了纠纷的化解。近年来,该庭不断转变审判理念,多次与辖区内乡镇政府、司法所开展交流座谈,为解决诉前治理包括诉前调解问题创造“人和”条件。往后,该庭将继续与其他单位针对诉源治理拧成“一股绳”,合力预防化解群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