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味着走过20余年发展历程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承载着新的使命、沿着明确的价值定位再度起航。为了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桂平市法院党组全面贯彻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波关于“对照‘敢、招、果’、‘严、细、实’,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更新理念、激活思维、创新方法,多路并进对专业法官会议的功能属性、议事规则、意见效力等基本问题进行思辨和探讨,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案件研判职能,切实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充实人员配置,优化运行机制。该院成立了民事审监、刑事行政和立案执行等三个专业法官会议,各专业法官会议的召集人为分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成员为分管院领导、各审判业务部门的中层领导、业务骨干。2023年以来,共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8次,讨论案件69件,其中讨论上诉被发改案件18件;刑事专业法官会议8次,讨论案件35件;行政专业法官会议10次,讨论案件15件。
凝聚集体智慧,统一裁判尺度。每个类型专业法官会议采用固定+临时召开的方式,从证据认定、法律理解、审判理念、社会效果等多角度出发,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证据采信展开深入分析讨论,并提出各自裁判建议。法官们通过热烈讨论各抒己见,从专业特长的角度为案件的审判执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为准确适用法律集思广益,帮助承办法官厘清、攻克疑难案件提供有效的审判思路,最终实现明晰办案思路、统一裁判尺度、梳理办案方法、总结办案经验的良好效果。
注重研讨流程,强化制约监督。建立并完善疑难案件讨论和典型案例讲评相结合的案例指导机制,明确对系列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群体性案件、合议庭争议大的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之诉等案件一律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方可依法裁判,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过滤后还没有一致结论的案件或者即使有一致结论但案件疑难复杂、有必要提交审委会讨论的,可申请提交审委会讨论。加强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监督和发改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纠正同类问题多次被发改等异常现象,同时明确针对同类问题多次被发改等异常现象,必要时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政治部进行核查,解决审判权力监督体系中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努力实现监察透明化、监管可视化、监督实质化。
拓宽业务视角,提升能力素养。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经验总结与成果运用,通过定期对难案要案开展整理、分类、提炼、归纳工作,为总结审判经验、发布经典案例积累优质素材的同时强化与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促法官、法官助理通过案例研究、实证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形成齐心协力、互促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让与会人员借助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实现观点充分交流、知识互相学习、素养共同提升的目的。
今年以来,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55%,同比提升2.27个百分点,在贵港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二,审判质效同比取得了较大进步。下一步,该院将在落实院庭长“阅核”工作、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基础上继续推动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建设走深走实,探索进一步优化专业法官会议的结构和程序的同时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在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中展现司法担当,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