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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廖文锦 张晋铭  发布时间:2023-11-17 16:07:19 打印 字号: | |

“出发!”

随着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魏玲号令发出,6辆警车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按照既定方案分组“上门执行”。

本次行动重点清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

在申请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桂平市聚某某汽车公司与罗某某承担28万余元连带赔偿责任。当天,执行干警来到罗某某家中耐心沟通、言明利弊,但其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干警遂将其拘传到法院。看到法院动真格,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有履行意愿,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罗某某当场履行1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与此同时,另一组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容某某家中,干警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但容某某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在告知其恶意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将其送往桂平市拘留所执行。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9名,“上门执行”案件10件,拘留1人,拘传2人,当场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1件,执行到位16.27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民生无小事。此次行动是桂平法院进一步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拒不履行义务行为,切实解决“急难愁盼”涉民生问题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桂平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473件,执行到位17320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亮剑”,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承诺,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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