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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作联动 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作者:陈春光  发布时间:2023-12-14 09:13: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深化衍生案件源头治理,12月11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怡航,立案庭庭长黄君玉等一行到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力争将机动车交通肇事赔偿案件通过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进行化解,达到诉源治理的社会效果。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潘崇事故处理中队队长祝志鹏参加座谈。

近年来,该院诉服中心持续加强对道交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力度,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引导其运用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化解矛盾纠纷。以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为支点,不断加强与交警大队、司法行政机关、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等部门协同联动调解力度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化解机动车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减轻了纠纷当事人诉累,切实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的理念,充分发挥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的作用,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服务更便利、更精准、更有效。

法律小讲堂:

1.什么是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

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简称,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与公安部、司法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搭建、共同应用。道交纠纷一体化联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调解组织等,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交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和化解。

2.人民法院在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中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人民法院负责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字法院系统的对接维护工作;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通过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的调解机构先行调解;指导道交纠纷一体化调解机构开展工作;在线受理诉讼;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和案件审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共同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规则和赔偿计算标准,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裁判规则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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