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最担心的就是我的三个小孩,他们还未成年,母亲也改嫁了,我入狱了我的小孩不知道怎么办……”被告人余某在狱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3年4月28日,被告人余某与受害人杨某在饮酒后发生口角和推搡,后矛盾激化双方展开互殴,余某不顾在场邻居及其孩子的劝阻,抢过杨某手中的菜刀持续追砍杨某,导致杨某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杨某此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7月24日,桂平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在余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10月25日,余某被桂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法院以被告人余某犯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杨体曼了解到被告人余某已离异,家中还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大女儿现年13岁,小女儿现年12岁,小儿子现年10岁,因余某父母已过世,孩子母亲已改嫁并另组建家庭,余某林是三个小孩的唯一抚养人。
“孩子的父亲犯了罪,可孩子是无辜的。余某要依法服刑,但三个小孩的生活、学习也要有人照顾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为使三名“唯一扶养人被羁押”的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稳妥照顾,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加强沟通,积极与妇联、福利院、村委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三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同时也联系了孩子们的姑姑帮忙照看,各部门纷纷表示将尽可能对孩子们给予帮助。
临近春节,因放心不下孩子们的生活情况,2024年2月5日,杨体曼法官会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妇联、江口派出所民警、工商联及社会爱心团体、村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携带着保暖衣服被褥及饼干糖果等年货,一同来到余某家中进行家访。
考虑到孩子们在受到失去父母抚养陪伴的沉重打击后,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消极情绪或状态,法官、检察官、办案民警及社会爱心人士化身知心叔叔阿姨,与孩子进行亲切沟通,了解孩子们当前生活所需、受教育情况及困难,鼓励未成年子女放下心结,多与人沟通,好好学习,迎接美好的未来。
服刑人员的子女本该跟普通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快乐成长,却因父辈犯罪承受着压力和痛苦,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因家庭变故、亲情缺失等原因厌学、辍学,最后迷失方向。本案中,桂平市人民法院在构建唯一扶养人被羁押的未成年子女社会支持体系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一方面,切实解决了被告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温度;另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让被告人感知违法犯罪的代价和后果,敦促他们知错改错,认真改造,尽早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