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当天,桂平市人民法院公众号报道了河南人老曹讨薪之路的故事。
“当时看到他铺着棉被睡在我们的单位门口的吸烟区,穿着整洁干净,没想到却是个可怜人……”回忆起初见老曹的场景,黄军军回忆起初见老曹时的场景仍然记忆犹新。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月29日晚22时许,桂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黄军军刚忙完其他事务回到家里,接到院部值班同志的来电,称在院部机关大楼的大门旁有一男子露宿,黄军军接到电话后,立即驱车前往单位。到达后,只见一名男子正畏缩在法院门口便民停车场旁边的小凉亭座椅上,黄军军立即表明身份,并向该男子了解情况。原来,老曹是河南省兰考县人,在柳州市打工,有一件讨薪案件在桂平法院办理,在收到1月30日的开庭传票后,老曹便于29日当天下午从柳州市乘坐汽车来到桂平。由于来到桂平已经是晚上,想到自己经济困难,而明天就开庭了,就想在法院旁边随便找个地方休息,第二天直接去开庭。黄军军了解情况后,想到天气又冷又下雨,还不安全,不忍心让当事人就这样露宿在外、挨饿受冻,便决定帮助他。随后,黄军军与桂平市民政部门救助站进行对接,了解情况后,救助站表示愿意帮助并提供住宿。黄军军遂与同事一同将当事人送到救助站,协助工作人员安顿好老曹、叮嘱好相关事项后才放心离开。
1月30日,老曹的案件如期开庭,法院判决被告卢某支付工资20000元及相关利息给原告老曹,并当庭出具判决书。但是,官司虽然赢了,但是被告卢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老曹的胜诉权益还是没有办法兑现,该怎么办?
当天,在法官的建议下,老曹提交了先予执行书面申请书,立案庭也于当天出具了先予执行裁定并移交到执行局。“讨薪”接力棒传到了执行局手中。
1月31日,执行干警来到被告人的户籍地址,走访了当地派出所及村委,跟片警及网格员进行了调查,详细了解了被执行人卢某的家庭情况。随后执行干警来到卢某家里,从跟卢某的亲属的交谈中得知,卢某此时还在柳州做生意还没回家过年。
执行干警通过卢某的家人与卢某取得联系,表明身份之后,一方面释法说理,解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性质之恶劣,法理不容,希望卢某自觉履行,让老曹能够有钱回家过个好年;另一方面,限期卢某于2月6日之前履行完毕,否则将穷尽限高、拘留等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的行为。
2月6日,老曹欣喜表示,被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终于全款到账,至此,故事画上圆满句号。
老曹的工资如愿得回来了,桂平法院在为民讨薪的道路从未停止。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持续畅通“讨薪”绿色通道,让劳动者安心又安“薪”,踏实过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