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桂平市西山镇大起村城南综合市场(明珠御景)一套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房,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权威。
原告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陆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并依法判决,被告陆某某迟迟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屋,经拍卖等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送达拍卖执行裁定书并张贴公告。房屋于2023年9月21日拍卖成交,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尽快搬离,但被执行人都不予回应。2023年11月9日晚执行干警上门,未见有人。2023年12月1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搜查令,并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开锁以及换锁,最后于2024年1月12日终于实现腾房以及交付。
强制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题。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对拒不腾房的行为也采取了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