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桂平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于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一起离婚案件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桂平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以实际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案中,梁某与陈某于2011年相识相恋后于2016年8月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一女。2024年3月,原告梁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被告对原告起诉离婚事宜消极应付,既未到庭也未书面答辩。经了解,婚生女现随被告生活,因双方分居矛盾原告常年未能与女儿相见。
承办法官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原告释法明理:父母是孩子的依靠,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的,子女心理会遭受强烈的冲击。婚姻需要双方互谅互让、互敬互爱、相互信任。子女的健康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务必三思而后行。
桂平法院随案向原被告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阐明父母关爱子女身心健康的重要性,释明不履行职责面临的法律后果。原告表示:“女儿现在不和我一起生活,我更应该经常关心她、爱护她,之前的确是疏于关心,今后我会改正的。”
下一步,该院将依照《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将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以线上、线下等途径,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阶段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