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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交融 “薪”愿达成
作者:莫霞 陈希  发布时间:2024-11-10 15:41:06 打印 字号: | |

“喂,老李啊,到哪里了?拖欠的工钱不能不给啊,今天你可一定要拿出支付工钱的方案来。”

“陈法官,我已经在去法庭的路上。支付工钱的事情,我也在认真考虑了。”

……

桂平的初冬,阳光温暖宜人。一辆警车疾驰着前往桂平市木乐镇。车上,桂平市人民法院法官陈希翻阅着卷宗,与当事人电话沟通。

老李是一名80后创业者,趁着产业链转移的东风到湖南省开展承包工程,事业也如火如荼的进行着。2023年,同乡的老黄、老周等7人在外省务工时遇到了老李。老李将自己承包工程分项的一些工作交由老黄等7人负责。可惜天不如人愿,老李因对项目风险预估不足,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支付老黄等人的工钱8万余元。老黄等人多次找老李协商,老李同意每个月支付5000元,直至支付完毕。但是之后,老李却未按照协商商定事项履行,老黄等人遂将老李诉至法院。

立案后,案件到了陈希手上,经对案件进行仔细研磨后,陈希认为案件有极大的调解可能,且当事人均是木乐镇人,联合木乐人民法庭联动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化解,更利于案件的一次性调解。

经过前期的沟通协调,11月14日,木乐镇人大副主席何丽云、木乐镇平安法治办副主任覃广建受邀到木乐人民法庭参与调解。

“法官,我们起诉也是无奈之举。我们根本联系不上李某,工程已经完成了好几个月,但我们只收到6000元的工钱,兄弟们养家糊口压力都很大。”调解中,何丽云、覃广建和陈希耐心倾听着老黄等人的述说。

“我知道拖欠工钱不道义,但是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因为老板不支付我工程款,导致我没有钱支付给老黄等人。而且我之前伤了腿,住院2个多月,也是毫无收入,现在我正在外面打工赚钱……”李某沮丧的说。

“老李,你作为雇主,按时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是你的法律责任,也是道义所在。如果换你自己,现在辛苦帮老板工作一个月,老板却不支付你工资,你又该作何想?”陈法官耐心开导。

“老黄,你们跟老李都是乡里乡亲,现在老李确实是有困难,也请你们再多体谅他。”何丽云补充道:“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如果你们还有什么顾虑,也可以再提

“对呀,老李,作为雇主,如果你恶意欠薪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老黄,你们也看到了,老李是有支付工钱意愿的。大家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慢慢谈妥当。”覃广建亦加以劝导。

大家的话让双方当事人都陷入了沉思,看到原来紧张的氛围有所舒缓。

陈希趁机提出了调解方案:“老李,我看你也不是恶意欠薪,鉴于你目前的经济状况,可以和老黄等人商量一个分期付款的计划,但是这次明确下来了,可就一定要履行了。你看如何?

“嗯,那我每个月支付4000元,直至支付完毕所拖欠的工钱。”李某思考后回答。

“老黄,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你们是否愿意接受?”陈希询问。

“我们商量一下。”经过短暂的讨论,老黄等人表示,只要老李能按照协议逐步支付,并且确保后续不再拖延,他们接受化解方案

“你们双方达成的化解方案,法院会出具调解书确认其法律效力,如果老李不按时履行生效调解协议,你们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感受到了老黄等人顾虑,陈希再次进行释法明理。

“法官,我们没有异议了。”听了陈希的解释,老黄等人坚定地回答。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庭支付一笔工钱以示诚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接下来,桂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府院联动,强化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助推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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